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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翔凯律师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特许权使用费支付)登记服务!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并向境外技术许可(服务、转让)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应到国家各级商务部门申请办理《技术进口合同》登记,并取得《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申请人凭《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到外汇、银行、税务等部门办理付汇手续。河北翔凯律师事务所为客户代办《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特许权使用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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