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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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离职补偿 如何纳税

      员工因负工伤依照法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其离职所得补偿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员工离职时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不超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用人单位支付的生活补助等补助费用。

      那么负工伤的员工所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和一次性就业补助是否需要纳税呢?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各地的做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本意,一次性伤残补助作为保险收入,一次性就业补助作为福利费抚恤金均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此外关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计算,经咨询税务部门,此文件中规定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市统计局发布的09年职工年平均工资41776元计算,而不同于社会保险所采用的平均工资数额。